宝杰晨 发表于 2024-10-16 06:14:45

一帖横扫天涯谬论,让你看清经济货币及外汇本质,拒绝做白痴!

  ——我国应逐步消灭外汇占款流动性 摆脱货币殖民 并发行主权人民币
  毋庸讳言,我国自从改革开放后渐渐走上了实质资本主义道路。在经济实现一定繁荣的背后,我们也染上了老牌资本主义世界至今不曾摆脱的顽疾——经济泡沫化!尤其近十数年的”房地产运动”将我国经济全面推进了泡沫的漩涡! 泡沫终究是泡沫,最终的结局必定是崩溃,时至今日中国经济泡沫就已到了必然崩溃的极限时刻!看似危局,但如果处置得当我们将峰回路转,借此机会对中国经济体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修治,反之我们必将由此陷入十年以上的动乱时代…
  欲做到处变不惊,化拍岸波涛为扬帆动力,中国必须深刻反省过去几十年的社会发展历程,对经济进行全新定义,对货币功能加以全新认识,不拘一格创建发展实体经济学。在接下来十年内应陆续制订出台新经济与货币政策。并坚决纠正克服从前的错误做法,坚决走真正的中国特色经济发展道路!
  接下来本文将以阐述货币功能为开端,深入浅出解释货币经济基本原理和我国的现行货币体制,以表明我们为什么应消灭外汇占款人民币,为什么应发行真正独立自主人民币之道理…最终建议中央政府主动贬值人民币汇率,并维持一个持续的下跌过程。以此为手段诱使热钱及投机资本变身美元出逃,然后择适当时机停止印钞购汇制度。同时建立民间自由汇市,实行现钞购汇制度,实现藏汇于民和通汇自由。此时国内所谓的本币流动性匮乏,通缩形成,政府正可以解决通缩为契机重新修订银行法,推进货币体制改革,实现政府可控的民主民生的主权货币政策的建立!
  所谓经济的实质意义在于保障民生,经济的本质内容在于社会生产,在于可供人们消费的物质资料总数的增加…而货币只是为方便社会物质资料的交换流通而出现的价值符号。把吃穿住用等各种不同物质资料的劳动含量换算成一定单位,从一文一两一分的基本价值单位起计。
  货币是依附于实体物资的,因此谁创造实体价值谁才最有权力制造发行价值符号!价值符号还可以理解为发行人的信用欠条。比如张三是个农民,他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粮食产能发行代表粮食的货币符号。比方说他可以发行一万元,然后一万元代表一万斤粮食!他在自己货币上注明:“张三发行币,每元一斤米“
  然后他可以以此购买别人的物资,比方说他想买李四的猪肉,假定一斤粮食的价值含量等于半斤猪肉,那麽张三就可以用一元张三版粮食币买李四半斤猪肉。李四收下“张三粮食币“割猪肉给李四…然后可以在需要时找张三买粮食!再做另一种假设:李四收下了张三的粮食币,却暂时没有猪肉给张三了!于是就印制了“李四版猪肉币,每元兑半斤“以对等数目支付给张三…
  另外张三李四还可以同样方式到赵五那里买衣服…赵五也可以发行以元计算的衣服币!
  实际上所谓货币就是各物资生产人互相的欠条。谁发行的货币谁负责,要向货币持有人在约定时间内兑现实物资料!如果发行人死亡或不再承认所发货币,其货币就失去信用成为废纸,这和我们生活中收了别人欠条最终对方不承认是一个道理!
  这个例子只是说明货币原理,以及实物与货币关系。并不是现实可以执行的方案。我们只是由此清楚认识所谓的以金银储备发行纸币的观点实际是一种谬论!而只有可供消费的实物价值才是货币发行的唯一依据!所谓的金银货币不过是与纸币同等功能的一般价值符号罢了!而马克思所谓的货币也是一种商品的理论十不能成立的!
  认识到经济本质和货币职能后就会发现,单纯追求货币持有量,而忽视实物兑现能力是荒谬的!
  在我们假设的例子上,货币都有明确的兑付方即发币人,发币人会考虑个人物资产能,一般不会发行超越兑付能力的货币。但是这种货币发行方式在一个广阔的社会是没办法执行的,所以只能由一个专业的社会公共机构统一发行社会货币,但是这样一来就背离了谁创造价值谁发货币的货币”背书”原则!反而是创造价值者不能发行货币。发行货币者并不创造价值。因此货币发行人实际成了不劳而获者!此货币也没有了明确具体信用兑付人…
  但这又是社会货币发行方式的唯一选择!在封闭落后的甚至当代社会,人们不懂得货币原理与功能,因此权力阶层独掌货币,劳动者仅以卖出实物方式获得货币,却不能找货币发行人兑现实物,而只能找同样的劳动者去兑现,必然承受物价变动的压力,却不觉得不正常!
  实际上人们不懂得这当中道理,几千年来甘被货币发行人白白索取…
  除了官方以此白白索取民间财富外,还有民间众多不创造价值但以各种方式获得货币的人,都属于社会食利阶层,甚至蛀食阶层!
  那麽这种情况是注定无法改变的吗?
  不是的,其实最简单的做法就是由官方机构(央行)印制所需货币,但不能随意用于官方直接支付,而应将货币以基本福利或低保方式平均派发全体社会公民,公民在有了实际劳动成果后,手中又有了”制式欠条”就可以以此代表自己的物资去同别人互换产品!通过货币的流通实现货物的流通…
  之后会出现货币向部分善经营者手中积聚现象,然后政府再向这些人征收货币(也就是收税)用于官方开支和返民低保。这种方式虽然仍不能保证货币所得与个人物资创造相匹配,但已经最大程度实现了社会实质财富的公平合理分配。
  (社会上很多人热衷于研究通货膨胀,实际上通胀只是货币与物资的比例变化,而不是问题关键。问题关键在于货币分配是否公平)
  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在我们国家依然没有实现的条件!
  虽然政府不一定有这种觉悟,但是即便政府想这样做也做不到!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政府亦或我们的国家根本没有货币发行权!
  这是怎么回事呢?
  前面说了,货币发行的唯一依据是社会可消费物质财富的总存量!
  除此外,连金银都没资格为非金银货币担保信用,何况其它!
  但是我国的货币发行不是这样的,我国货币发行的依据既不是社会物质财富总量,也不是所谓金银存量,而是所谓的外汇储备量!
  这是什么意思呢?
  前有所讲,在社会形态中,没办法实行谁造物资谁发货币的方式,只能由官方统一印制,但在体制不健全缺少监督并人们不醒悟的情况下,政府不能正当行使货币权,会存在很大滥发并不公平分配现象!
  在改革开放初期,混乱的货币体系给经济也造成了一定混乱。虽然这是改革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但是,却因此直接导致卖国银行法的修订出台!1994年人大通过执行,2003年12月 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修正的银行法,其中相关内容如下: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
  在从前,政府的财政收入总是入不敷出的,也就是总要产生财政赤字!政府通过发行国债向央行透支,最后再销账,实际上这成了我国增发货币的特殊手段!对刺激经济总是有些正面作用的。而新银行法的出台,意味着这种方式的终结!
  精英们制订此银行法的理由是,政府印钞等于无偿获得老百姓创造的财富,而老百姓创造财富是很不容易的,因此要限制政府这种行为!
  然而,政府总是需要钱的,央行不给钱了!只能通过加强税收和出卖国有土地来实现财政收入。另外,社会财富是不断增加的,相应货币量也是需要同比例增加的。那麽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呢?精英们有自己的办法,这个所谓的办法就是主动寻求外部货币殖民!也就是通过增印新人民币买进外汇方式实现国内货币流量的增加,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外汇占款,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免费获得财富的权利被剥夺了,但是同时这种权利转让给了外汇本币国,所以说新修的银行法是自求货币殖民的卖国法,是拱手把印钞权送给外国…
  所谓外汇就是外国货币,主要来自外商投资和出口创汇。外汇不能在国内流通,所以只能通过央行兑换成人民币,才能进入中国国内流通。
  请注意这种兑换叫作买进外汇,虽然是央行买进的外汇,但这种外汇既不是央行资产也不是国家资产,它必须留在央行为兑出的人民币作抵押!这个时候,央行只进行了兑换业务,而没有增印钞票。这实际和回收旧币是一个道理!
  我们今天的出口不是为了明天进口,而仅仅是为了储备外汇,作为我们发行货币的依据!为了保持货币流通,外汇就不能动用…其实就等于存了一堆废纸!这里请注意,国家收入只能来自于税收,决不能把兑换过本币的外汇视为国家财富。否则就是不道德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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