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共享圈-交流身体与心理健康知识。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回复: 0

七天无理由退货(转载)

[复制链接]

主题

帖子

5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
发表于 2024-10-16 05: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杨洪丰: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今天开始实施。《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从网购售后服务、个人信息保护、格式合同规范等多个方面细化了对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各级工商部门、网监机构将强化对辖区内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督导检查,推动此项规定落实。异地网购买到假货的消费者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向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https://www.richdady.cn/zixun/index-p16.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健康共享圈

GMT+8, 2024-11-24 04:55 , Processed in 0.03714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