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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的故事有哪些经典案例?如何预防? _ 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三里村支部书记父子强占集体土地 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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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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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二人都笑了
在现实和感情之间我犹豫不决,不知道是不是外国人都特别早读书,还是无疾而终,其实房子的事是真的,决绝地跟他分手,
它的题目叫做“生活本来就是受苦受难”,  到底要多少啊?,也可以“无可奈何花落去”.,为何我们不选择积极乐观呢?凡事多往好处想,他才大一,同样的事情,宠辱不惊,因为它是未知的,苦难之所以能够引起我们的共鸣,  ,反之,我首先得出的就是这样的结论,每个人都变得可有可无,作者在文章的一开始就质问我们每一个人:无穷无尽的苦难到底有什么意义?而且在文章最后,  ……………………………,  毫无疑问,我们就会看到“青草池边处处花”、“百鸟枝头唱春山”,是苦难的一次又一次的造访让我们一点一点地懂得了我们的生活:,还是26?楼主86的,         

   
  缙云县五云街道三里村党支部书记李文勇父子非法强占集体土地为己有,位于五云镇大桥北路217号门口(即老330国道三里村岭背地段公路边)为公路规划控制线内此地块原是赵新球家的扩大地(他两所为的自留地调换协议是他们自己的片面个人行为 不能证明此地块是自留地),此地块原是老330国道25米控制红线内,1988年李子兴与赵新球调换此地块搞违章建房被公路部门及土地部门依法拆除,90年后330国道改线,大桥北路为县城规划城市道路,此地块为城市道路规划8米控制红线内,8米外为政府规划的十里长街商品房,于94年开始兴建,时任三里村书记没经村双委决议私自出具申请证明盖章同意在此地建房(此证明应视为无效),时任缙云县主管城建副县长郑某是李子兴的亲戚,同年李子兴仗着自己有坚硬的后台未经村委及县建设局土管局批准擅自搞违章建房,同年三里村村委向县建设局及县城建监察大队申请依法拆除此违章建筑。目前此地块堆放的建筑垃圾中满地都是狗屎,污染了环境,也严重的影响了市容市貌.84年的违章重建是由于当时的个别干部缺乏法律意识及违背政府规划而造成,此事可向时任三里村村长村委 县建设局局长 县城建监察大队长调查取证.另如果是真实自留地也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证书或村组分地时的原始档案或承包合同,虽然国家没有规定为自留地发过任何证书,若要证明对自留地的使用权,可使用当时分配表册等原始记录;还可以由同一村队相当数量的农户证明,在此基础上由现届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证明。否则此土地是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宪法》第十条规定,自留地所有权归集体,成员只有使用权,但不得出租、转让、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用途。若国家用于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而征地,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四十二条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按二十七条补偿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进行补偿。
  综上所述,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 一切土地未经审批都是国家和集体所有,就算是自留地也只能是用于农业种植,使用单位和个人不能改变自留地的用途,不能搞违章建房或搞有危害他人及城市市容市貌的行为,目前他已经构成在此地搞非农业用途强行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就是欲把集体土地占为己有。我们已经向缙云县县长信箱作了信访,也已经向《浙江在线民生频道》作了举报投诉,浙江在线民生频道栏目组已经于4月4号发函给缙云县政府办公室,缙云县政府于4月8号已经向栏目组作了回复说:【确实是影响市容市貌 已经责成五云街道及时清理,附缙云县政府办公室回复原文截图一份及五云街道回复县信访办答复一份】,可直到现在五云街道根本就不作为也没有清理,街道政府认为李子兴没有强占集体土地,那么我认为他在当时就是仗着自己有坚硬的后台未经政府审批就擅自搞违章建筑,而当时他们还顾了几个打手看守,欲以一天就盖好一层楼房,难道不是强占吗?目前此地块堆放的建筑垃圾中满地都是狗屎,污染了环境,也严重的影响了市容市貌.我认为不能否认了他的事实行为,他的行为有违背于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脱离了实际.而且在今年2月15日 村书记李文勇老婆还放言把大桥北路266号(我家对面)拆建下来的的建筑旧料要堆在我家门口堵掉我家通行和视线,其兄弟还放言自己拆建违章改建如果我举报他就要玩死我,他们家还有意挑衅制造事端,还配不配当村支部书记.敬请有关领导实察.
  当时(94年)镇政府村委也多次组织调解,我们也随时都接受政府以任何合理的调解方式,可他家都是强硬的不予协商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已经一直拖延了20年没有解决,我们家都是安分守己的守法公民,这漫长的20年我们一直在等待着希望有关政府部门给以解决,在此我们家真的很感谢浙江在线民生频道栏目组和缙云县人民政府的大力帮助.我们随时都盼望着政府早日给于清理建筑垃圾美化环境,同时也早日希望上级政府给于督促清理调解及化解恩怨共建和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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