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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说不清楚车上人数 可疑一个讲不明白肇事细节 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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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记者 马征 通讯员 王奎义<br><br>  本报讯<br><br>  违法犯罪,理应受到法律制裁。但社会上就有这样一部分“聪明”人,或者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或者以身试法找人冒名顶替(俗称“顶包”),以图蒙混过关。普兰店警方新近破获的两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就是类似这样的“顶包”案件。<br><br>  1月13日16时11分许,普兰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沙包镇赵屯村大岭路段,有一台摩托车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br><br>  接到报案后,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刘某来到民警面前自称是他撞的人。民警将刘某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询问。<br><br>  经民警询问,刘某自述车上有4个人,而根据民警调查掌握的信息,货车上应该是5个人,且刘某对肇事过程说不清楚。民警认为刘某在故意隐瞒着什么,于是先将刘某刑事拘留。民警随后重新梳理案件,并对车上其他乘车人进行询问,感觉案件疑点重重,主要的疑点集中在驾驶人刘某身上。第二天民警提审刘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承认自己不是肇事司机,是替其父亲顶包的,其父亲61岁了,年龄比较大。<br><br>  民警立即传唤刘某父亲,对其进行法律和思想教育,将掌握的证据向其说明,最终刘某父亲如实供述了驾车肇事找其儿子顶替的犯罪事实,并如实交代了肇事过程。<br><br>  无独有偶,2月12日17时,普兰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兴唐线安波镇虎口岭路段,有一台面包车撞到路边行人,肇事司机不知去向。<br><br>  接到报案后,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在赶赴现场途中,从医院得知被撞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案件性质也随之发生改变,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预案,力破此案。在民警对肇事现场勘查时,有一男子上前自称是肇事司机,民警对其进行了简单询问,发现其对肇事细节问题回答逻辑不清,民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询问。<br><br>  经询问,张某描述的肇事过程前后颠倒,语无伦次,所说肇事细节与现场勘查结果不相符。在对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张某向民警如实交代了其替王某顶包的违法事实。<br><br>  2月15日,肇事司机王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审讯,王某如实供述了其饮酒驾车撞到路边行人,找张某为其顶包的犯罪事实。<br><br>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SCRIPT>media_span_url('http://szb.dlxww.com/dlwb/html/2016-04/01/content_1253441.htm?div=-1')</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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